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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阆中这个小伙子禁钓期还在天然水域钓鱼,立案查处!

2021-03-18 11:15:30 作者: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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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7日,阆中市农业执法大队根据群众举报,在天宫镇西河大桥天然水域查获一起使用可视锚设备钓鱼案,收缴渔获物8.46千克,可视锚渔具一套,目前,该案已经移交至阆中警方立案查处。

  据介绍:3月17日14时35分,阆中市农业执法大队接110报警中心电话,有人员在阆中市天宫镇西河大桥水域进行非法捕捞。执法人员谢波、蒋正民接到指令后,立即前往相关水域进行检查。

  发现当事人邓某正在西河大桥桥墩使用可视锚设备捕捞水产品。现场查获渔获物鲤鱼2尾,共计8.46千克;可视锚渔具一套。执法人员现场拍照取证后将渔获物及渔具予以收缴,目前,该案已正式移交给阆中警方立案查处。

  为有效恢复长江、嘉陵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2021年1月1日起,阆中境内嘉陵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10年全面禁捕。随着春季到来,大量水生生物进入繁殖期,3月1日起至6月30日,全市天然水域禁止垂钓。

  3月1日起,执法部门对在天然水域垂钓的行为进行重点整治。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对拒不改正者可处1000元以下罚款。同时,凡阻碍、抗拒渔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供稿:阆中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 张勇 李良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