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陵区交通运输局始终以自查自纠为抓手规范权力运行,切实担负起行业监管职能,促进交通建设招投标市场秩序持续向好发展。
一是推进制度创新,着力解决制度障碍。继续推行中标候选人评定机制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强化信用管理,探索构建失信惩戒、守信激励的监管机制。
二是开展自查自纠,敲响警钟树清风。聚焦招标人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潜在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签订合同或者违规签订补充协议等问题,通过资料核实、现场核查等方式开展重点核查。落实专人,全面梳理了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嘉陵区国省干线、农村公路、水运项目24个。对木老至大通公路、一立镇至大通段改善工程等10个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行为严格按照省委巡视组和区纪委要求进行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敲响警钟树行业招投标清风。
三是从严规范权力运行,着力解决干预行为。构建“以案释法”常态化,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全力肃清招投标干预流毒,全面提高工作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嘉陵区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