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1日正式施行的《四川省水资源条例》,着眼增强水资源战略储备,围绕水资源配置、集约节约利用和保护因地制宜作出规定,填补了四川水资源工作地方法规空白,标志着四川水资源保障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一、突出规划衔接引领,推进水资源论证与区域评估。将水资源规划作为水资源工作的依据,将水资源配置、集约节约利用和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加快构建水网体系,增强水资源战略储备。依据水资源规划、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主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统一配置水资源,优先保证生活用水,确保河湖基本生态用水等合理需水。推进有关专项规划和需取水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及城镇新区等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
二、依法办理取水许可,合理利用洪水和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水资源坚持多源互济、蓄丰补枯,优先开发地表水,控制开采地下水。被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且能满足用水需要的,一般禁止取用地下水。统筹利用当地水和外调水,合理利用洪水资源和非常规水源。市政用水和建筑施工用水优先使用非常规水源。兴建水资源紧缺地区蓄引提水工程设施,加大雨水集蓄利用。除7种取水情形不需许可外,利用取水工程(设施)取用水应依法许可。推行用水定额,严控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地下水取用总量和地下水位,依法划定和调整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
三、健全水工程调度机制,统一安全有序调度水资源。建立主要江河流域水工程和跨流域区域调水工程联调机制,与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调度方案协调一致,服从所在流域统一调度。制定实施水旱灾害、水污染等突发事件水资源应急调度预案。厉行汛旱限水位规定调度水库水。运管单位在有拦蓄功能的水工程大幅减流或大流量泄水前,预先报告相关管理部门和乡镇,预警影响范围水位变幅、影响时段及潜在危害,采取必要防范措施。
四、加强水源涵养,推进差别化分区管控和超载治理。统筹开展水源涵养和生态保护修复,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生态体系建设保护。核定水功能区水域纳污能力,控制水污染物排放总量,评估水资源承载能力,实施动态监测预警、差别化分区管控和超载治理。开展用水统计调查和取用水相关规划及建设项目节水评价。
五、强化节约用水,推进使用权登记和水权交易转让。构建水价体系,完善水价形成与水价定调价机制,推进用水权确权登记和水权交易转让。推动用水领域节水和合同节水,加快节水改造和节水技术、工艺与设备推广应用。对重点监控用水单位、使用公共供水管网规模以上水量用水单位等进行水平衡测试。加强重点取水户和重点监控用水单位远程在线取用水计量监测。推进供用水分级计量和两类及以上不同水源和用途用水分类计量。
六、加快海绵城市建设,统筹推进城乡供水区域联网。在新区建设、旧城改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时,加强排水管渠、渗水地面和雨水调蓄及滞洪设施建设。建设城市饮用水应急备用水源,完善公共供水管网,加强农村供水标准化设施建设改造,统筹推进城乡供水区域联网,完善净化消毒设施设备,保障饮用水安全。
七、加强综合监督,确保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建立水资源工作协调、跨区域跨部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机制以及水资源监测体系和信息共享平台。县级以上财政预算保障相关经费。生态保护补偿在全省流域和流域相关地方推进。主动接受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本级人大和新闻媒体等督察监督,逐级开展政府水资源管理目标责任考核。
(供稿:肖雲天 程杰 陈毅 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