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期间,曾于6月3日晚发生摔死人事故的蓬安天音歌城,浓妆艳抹地又开业了!
10月11日晚,冒着又可能出事故的风险,我等小民去体验了一把!
在歌城一楼梯步两边,摆放着促销立牌,牌子写着“天音歌城祝福祖国成立70周年”,“普天同庆,国庆更优惠”,“全场酒水,喝一送一”,“房间免费”等字样。看来,急于摆脱摔死人事故的阴影,天音歌城居然将国庆这么严肃的事都拿出来当卖点了!
沿着第一级梯步往上行30步后,就是梯步的转台,转台右手边是歌城二楼。
二楼服务员说,这个楼层都是大包间,三楼才有小包间。
小民们没几个钱,就再爬了27步梯步,上得三楼去,要了一个小包间。
老实说,一连爬了57步梯步,真还有点累......
爬梯步的过程中,大家注意到,宽有3米多的楼梯中间,以及梯步转台和楼层地面,没有任何防滑措施;大概是因为曾摔死人的缘故,只是在楼梯中间设置了金属扶手。反正走在上面,仍给人一种悬吊吊的感觉 。 为什么有这种感觉?
一位懂建筑设计的朋友道出了玄机:按照200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的规定,“公共建筑室内外楼梯台阶踏步宽度不宜小于0.3米,踏步高度不宜大于0.15米,并不宜小于0.10米;踏步应防滑”;“每个梯段的踏步不应超过18级,亦不应少于3级”,“踏步应采取防滑措施”,“楼地面应满足平整、耐磨、不起层、防滑、防污染、隔声、易于清洁等要求。”
这位朋友说,你们仔细看,这个歌城有几样做到了这些要求?这样的一个样子,不出事故才是怪事!
另外的朋友不解:既然你说这也不合要求那也不合要求,人家还不是重新开了业了?
那位懂建筑的朋友一声冷笑:不给你解释了,你懂的!
在歌城一阵鬼哭狼嚎之后,结束唱歌回到家,通过网络重温了一下天音歌城6月3日的摔死人事故。
一边看以前的相关消息,一边思考了一些问题,有几个问题真是越想越不明白: 第一,设计如此不安全、如此不符合建筑标准的天音歌城,它是如何通过文化、安全、消防、公安等部门的批准的?
第二,发生6月3日的安全事故后,天音歌城仅仅是在楼梯中间安装了金属扶手,楼梯两边再无其他任何安全措施,严重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的相关规定,它是如何通过相关部门的整改验收的,谁让其重新开业的?难道国家标准在相关部门眼中都是可有可无的的吗?
第三,据了解,事故发生的当晚,在现场处理此事的蓬安县公安局某领导向死者家人表示,希望他们积极配合工作,将死者及时拉回去安葬,不要因为此事影响蓬安形象。该公安局领导还表示,他一定叫歌城老板给他们一个满意的解决,若老板解决不好,可以直接到公安局找他。当晚,死者家人积极配合工作,将死者拉回老家办理后事。据说,天音歌城的老板也向死者家人承诺,一定会给他们一个圆满的解决;并表示问题一天不得到解决,天音歌城一天就不开业。但是,公安局副局长的表态、歌城老板的承诺,统统不兑现,据说死者家属找到那位公安局领导,领导说叫他们去北城派出所;歌城老板根本没有任何解决问题的诚意,从不与死者家属直接见面,只是一直找一个中间人给死者家属传话。难到蓬安的官员对老百姓的态度就是一个“欺蒙哄骗”?听说,刚刚就任蓬安县委书记的崔书记,非常亲民,想来她一定能给小民一个解释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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